美华头条6月30日报道 美国最高法院周一在华盛顿以5比4裁定,各州可以继续计算在选举日前寄出、并于选举日后规定期限内送达的邮寄选票,驳回共和党全国委员会对密西西比州相关规则的挑战。该裁决维持了各州在邮寄投票管理上的一定自主权,也使投票便利、选举诚信和州权边界争议继续延续。

本案源于密西西比州的邮寄选票接收规则。根据该州法律,邮寄选票只要在选举日当天或之前盖有邮戳,并在选举日后五个工作日内送达选举机构,仍可被计入正式结果。共和党全国委员会对此提出挑战,认为联邦法律已经设定统一“选举日”,选票若在选举日后才被选举机构收到,就不应再计入联邦选举结果。

最高法院多数意见没有采纳这一主张。多数派认为,联邦法律设定选举日,主要是确定选民完成投票行为的截止时间,并不必然要求所有合规邮寄选票必须在当天送达选举办公室。选民在规定期限内寄出选票,与选举机构之后接收、核验和计票,是选举程序中的不同环节。只要州法要求选票在选举日前完成投递或盖有有效邮戳,并限定选举日后的接收期限,相关规则仍属于州选举管理权限的一部分。

这一裁决的直接结果是,密西西比州现行邮寄选票宽限期规则继续有效。美国其他设有类似制度的州和地区,也不需要在选前立即修改相关规则。对选举管理机构而言,裁决避免了邮寄投票流程在选举周期内出现突然变化,有助于维持选票印制、寄送、接收、核验和计票安排的稳定。

需要明确的是,最高法院此次裁决并不意味着所有选举日后送达的选票都可以被计算。相关选票必须满足州法规定的条件,包括在选举日前寄出或盖有有效邮戳,并在规定宽限期内送达。各州仍可继续执行身份核验、签名比对、重复投票排查和选票资格审查等程序。

支持裁决的一方认为,合法投出的选票不应因为邮政运输延误而被排除。邮寄投票的核心问题是选民是否在法律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完成投票,而不是邮政系统能否在选举日当天完成全部投递。对军人、海外选民、老年人、残障人士、偏远地区居民以及因工作或健康原因无法到场投票的选民而言,邮寄选票宽限期被视为保障参与权的重要制度安排。

这一观点还强调,美国选举长期由各州具体管理,州政府有权根据本地人口结构、邮政条件和选民需求制定投票程序。只要规则在选前明确公布,并对所有选民统一适用,适度宽限并不必然损害选举公平。相反,若选民已经按时寄出选票,却因邮政延误被排除,可能使政府行政环节的不足转嫁给选民本人。

反对裁决的一方则认为,选举日后继续接收和计算选票,会拉长计票周期,使选举结果公布时间推迟,并可能增加围绕邮戳、送达日期和选票有效性的争议。部分保守派人士主张,所有选票都应在选举日当天送达选举机构,以减少各州规则差异,避免全国性选举出现不同标准。

反对者还担心,邮寄投票涉及寄送、邮戳、接收、核验和计票多个环节,任何一个环节出现争议,都可能引发诉讼或公众质疑。在选情接近的州,选举日后继续接收邮寄选票,可能使候选人、政党和选民长时间等待最终结果,从而加剧政治紧张。

围绕本案的更深层争议,是美国联邦选举制度中州权与统一规则之间的边界。联邦法律设定总统和国会选举的基本日期,但各州长期负责管理具体选举事务,包括投票方式、选票格式、邮寄程序、身份核验和计票流程。最高法院此次裁决确认,在不改变选民投票截止时间的前提下,各州可以对邮寄选票接收期限作出具体安排。

从选举行政角度看,裁决并未消除执行层面的压力。邮政系统能否及时处理选票、邮戳是否准确清晰、选民能否追踪选票状态、地方选举办公室能否在高峰期完成核验,仍将影响公众对选举程序的信任。部分州和地方选举机构通常会建议选民提前寄出选票,或使用官方投票箱和提前投票渠道,以降低邮政延误带来的不确定性。

自2020年大选以来,邮寄投票在美国选举中的使用规模和政治争议同步上升。民主党方面通常强调扩大投票便利性,认为邮寄投票能够降低参与门槛,使更多无法亲自到场的选民参与选举。共和党方面则更强调选举安全、规则统一和结果确定性,担心邮寄投票流程过长、环节过多,会削弱公众对选举结果的信任。

此次5比4的裁决也显示,最高法院内部对选举管理问题仍存在明显分歧。多数意见侧重区分“选民按时投票”和“选票后续送达、核验、计入结果”之间的程序差异;反对意见则更强调联邦选举日的统一意义,以及选举日后继续接收选票可能产生的制度风险。

对2026年选举周期而言,该裁决为各州邮寄投票规则提供了阶段性稳定预期。选举官员可以继续按照既有州法准备投票和计票工作,选民也需要依据本州具体规则安排投票时间。随着选举临近,邮寄选票接收期限、邮政投递效率、选票追踪系统和州级选举规则,仍可能成为各地诉讼、立法和政治争论的重点。

总体来看,最高法院此次裁决维护了各州在邮寄选票宽限期上的法律空间,也保留了部分选民通过邮寄方式参与选举的制度保障。但投票便利、选举安全和公众信任之间的平衡仍未形成共识。围绕邮寄投票的法律与政治争议,预计仍将贯穿2026年选举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