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华头条8月1日综合报道 菲律宾政府近日将黄岩岛及其周边海域的官方海图提交联合国备案,中国外交部7月31日发表声明予以反对。继海上巡逻、渔业活动和执法行动持续发生摩擦后,中菲围绕黄岩岛的争议进一步延伸至领海基线、国内立法和国际法律文件层面。

菲律宾常驻联合国代表恩里克·马纳洛7月29日在纽约向联合国海洋事务和海洋法司提交编号为1567的官方海图。该图由菲律宾国家测绘和资源信息局编制,标示菲方所称“巴霍德马辛洛克”及其进场水域的正常基线,以及由此向外测算的12海里领海和24海里毗连区。

黄岩岛位于南海,中国称其为黄岩岛,菲律宾称巴霍德马辛洛克或帕纳塔格礁,国际上通常称斯卡伯勒浅滩。该环礁位于菲律宾吕宋岛西部外海,是周边渔民长期作业和避风的海域。中国、菲律宾和台湾方面均提出主权声索。目前,中国海警在当地维持常态化执法存在,外界普遍认为中国自2012年中菲海上对峙后掌握了当地的实际管控优势。

菲律宾称提交海图是确认既有权利

菲律宾外交部门表示,此次提交海图不是提出新的领土要求,而是将菲律宾长期主张的领海基线和海洋区域以正式文件方式保存在联合国系统内。

菲方称,海图依据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菲律宾2024年通过的《海洋区域法》以及国际水文测量标准编制。菲律宾认为,黄岩岛属于其领土,相关海域权益受到国际法和2016年南海仲裁裁决支持。

菲律宾政府还将此次行动视为对中国此前公布黄岩岛领海基线的回应。2024年11月10日,中国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公布黄岩岛15个领海基点及其直线连接方式。菲律宾随后提出外交抗议,认为中国围绕黄岩岛划设直线基线缺乏国际法依据。

菲律宾方面表示,将海图存入联合国体系有助于提高本国海洋主张的法律确定性,并保存有关基线和海域范围的长期官方记录。菲方同时重申,南海分歧应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及和平解决争端原则处理。

中国反对菲方划设领海基线

中国外交部7月31日在北京发表声明,指菲律宾围绕黄岩岛划设领海基线侵犯中国领土主权,违反《联合国宪章》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方对此“不接受、不承认”。

中方重申,黄岩岛是中国领土,中国对黄岩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主权,并对相关海域拥有主权权利和管辖权。中方认为,菲律宾领土范围已经由历史上的一系列国际条约确定,黄岩岛不在这些条约划定的菲律宾领土范围内,因此菲方无权以国内立法或海图备案方式对黄岩岛提出领土和领海主张。

中国外交部还批评菲律宾以2024年通过的《海洋区域法》将黄岩岛及南沙群岛部分岛礁纳入菲方海洋区域,并试图通过国内立法和联合国文件巩固2016年南海仲裁裁决所形成的法律立场。

中方表示,不接受、不承认南海仲裁裁决,认为菲律宾单方面提起仲裁违反两国既有协议以及《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中国要求菲律宾停止在黄岩岛附近采取被中方认定为侵权或挑衅的行动,并表示将对后续行动作出回应。

仲裁裁决没有判定岛礁主权归属

2016年7月,由菲律宾提出的南海仲裁案作出裁决。仲裁庭处理的主要问题包括南海部分海洋权利主张是否符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有关岛礁能够产生何种海洋权益,以及相关海上活动是否合法。

裁决认为,黄岩岛在高潮时有自然形成的陆地露出水面,因此可以产生领海,但不能产生专属经济区或大陆架。仲裁庭同时认定,菲律宾、中国及其他国家的渔民长期在当地从事传统捕鱼活动,各方传统渔业权利应得到尊重。

仲裁庭还认为,中国在2012年后限制菲律宾渔民进入黄岩岛传统渔场,不符合保护传统捕鱼权的相关义务。不过,裁决也明确表示,仲裁庭没有判断黄岩岛主权属于中国还是菲律宾,也没有划定两国之间的海洋边界。

因此,2016年裁决解决的是部分海洋权益及海上行为的法律问题,而不是黄岩岛最终归属问题。菲律宾将裁决视为其海洋权益的重要法律依据,中国则始终拒绝参加相关仲裁程序,并否认裁决的合法性和约束力。这一根本分歧至今没有消除。

联合国备案不等于确认主权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缔约国可以向联合国秘书长提交领海基线、海洋区域外部界限及相关地理坐标,以履行公布和备案义务。

联合国接收和保存有关海图,并不意味着联合国对相关岛礁主权、海洋边界或文件所载主张作出认可。中菲分别提交海图和法律文件,主要作用是公开记录各自立场,为今后的外交交涉、法律论证和国际沟通提供依据。

目前,没有国际司法机构对黄岩岛主权归属作出双方共同接受的裁决,中菲也没有就该岛礁达成海洋边界协议。因此,双方文件可能加强各自的法律叙事,但不会自动改变黄岩岛附近的实际管控状态。

海上摩擦与法律竞争相互叠加

法律文件交锋发生之际,中菲在黄岩岛附近的海上摩擦仍在持续。7月下旬,菲律宾渔业公务船和中国海警船在相关海域发生多轮接触。

菲律宾方面称,其船只是在本国有权作业的海域为渔民提供补给和保护,并指责中国海警使用水炮、近距离拦截等方式妨碍正常任务。中国海警则表示,菲律宾船只未经允许进入中方所称黄岩岛领海,在多次警告后仍继续活动,中方依法采取跟踪监视、航路管制和驱离措施。

中国人民解放军南部战区同期宣布,在黄岩岛周边海空域组织战备警巡。中方称有关行动旨在维护国家主权和地区稳定;菲律宾则认为,中国不断加强海警和军事活动,限制了菲律宾公务船及渔民进入传统作业水域。

双方对同一海域的法律性质存在完全不同的判断。菲律宾依据自身主权主张、国内法律和2016年仲裁裁决组织海上行动;中国则依据自身主权声明、国内法和领海基线实施管控。只要双方都认为己方船只是在本国管辖海域依法行动,现场执法人员便很难通过单方面退让化解冲突。

渔民权益成为争议的直接影响面

黄岩岛潟湖及周边水域拥有较为丰富的渔业资源,也是船只在恶劣天气下避风的天然区域。来自菲律宾三描礼士省的渔民长期将当地视为重要渔场,中国渔民也有在相关水域作业的历史。

近年来,中菲船只对峙、拦阻、水炮使用及航路管制事件增加,渔民进入争议海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受到影响。菲律宾认为,保障本国渔民进入传统渔场是政府海上行动的重要目的;中国则表示,渔业活动必须服从中方对黄岩岛及附近海域的管理,并反对菲律宾以渔业补给为名强化主权存在。

从2016年仲裁裁决的内容看,传统捕鱼权原则上并非一国渔民独享。如何在不预先决定主权归属的情况下,为不同国家的传统渔民建立稳定、安全和可预期的作业安排,仍是缓和当地紧张局势的重要现实问题。

法律立场强化,但现场格局暂未改变

菲律宾此次向联合国提交海图,进一步完成了从国内立法、外交照会到国际备案的法律行动链条。中国随后发表正式声明,表明其不会接受菲律宾依据有关海图采取的后续行动。

此次交锋的直接结果,是中菲围绕黄岩岛形成了两套彼此冲突的领海基线和法律文件,但黄岩岛附近的实际管控格局并未因此立即发生变化。中国仍维持常态化海警活动,菲律宾则继续通过公务船巡航、渔民支援、外交抗议和国际法律程序维持自身主张。

从更广泛的地区安全角度看,海图备案本身属于法律和外交行为,但当法律主张与海上执法、军事巡逻和盟友安全合作同时推进时,文件中的坐标线可能转化为现场船只必须执行的行动边界。

未来局势能否保持可控,取决于中菲是否能够恢复有效的海上沟通机制,限制水炮、危险接近和阻挡航路等高风险行为,并为传统渔业活动制定可执行的安排。在主权问题短期内难以解决的情况下,降低现场误判和保护船员、渔民安全,可能比继续扩大法律文件数量更具紧迫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