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民党前主席洪秀柱近日接受大陆媒体专访时再次谈及两岸关系、政治制度以及未来统一后的安排。她表示,大陆“有自己的民主形式”,两岸长期发展的环境和制度本来就不相同,因此不能简单要求大陆采取与台湾相同的制度;谈到未来两岸统一后的政治安排时,她再次提到“一国两制”,认为双方可以在一个国家框架下继续保留不同制度。
洪秀柱长期主张两岸最终走向统一,因此,她此次再次谈及统一本身并不令人意外。真正值得注意的是,她进一步对中国大陆现行政治制度作出了明确评价,并直接使用“民主”来定义大陆制度。对于一个长期参与台湾选举政治、亲身经历候选人竞争、政党轮替和选票决定胜负的政治人物而言,这一判断使此次专访超出了传统的统独立场讨论,也触及了两岸之间最根本的制度差异。
洪秀柱认为两岸制度不同,不应成为统一障碍
洪秀柱在此次专访中的基本逻辑,是两岸政治制度存在差异,但制度不同并不意味着不能统一。
她认为,大陆拥有自己的政治制度和民主形式,台湾则有台湾的制度,两岸不需要先把政治制度变成完全相同,才讨论未来的国家统一问题。按照这一逻辑,如果两岸未来完成统一,可以通过“一国两制”的方式继续保留制度差异。
这一立场与洪秀柱近年来的两岸主张具有连续性。
她过去多次表示,两岸不能长期只停留在“反对台独”或者维持现状的讨论中,而应当面对最终政治关系如何处理的问题。与目前国民党多数主要政治人物相比,洪秀柱也是少数长期直接使用“统一”一词,并公开讨论统一后制度安排的台湾政治人物。
北京长期把“和平统一、一国两制”作为解决台湾问题的基本政策。按照大陆官方构想,两岸统一以后,台湾可以实行不同于大陆的社会制度,并在一定范围内保留原有生活方式和制度安排。
洪秀柱此次的表态与这一思路存在明显重合:她承认两岸制度不同,但认为这种不同可以在统一后的制度设计中继续存在,而不是把台湾现有制度全面移植到大陆,或者要求大陆首先改变政治制度。
“大陆有自己的民主形式”成为更值得关注的表态
相比再次支持统一,洪秀柱称大陆“有自己的民主形式”,可能是此次专访中更值得审视的一句话。
中国大陆官方近年来使用“全过程人民民主”定义现行政治制度,强调人民代表大会、政治协商、基层治理、政策意见征集等机制同样属于民主,并认为不能把西方竞争性选举作为衡量民主的唯一标准。
从这一官方定义出发,洪秀柱所说的“大陆有自己的民主形式”并不陌生。
但如果从中国现实政治的实际运行观察,问题并不是大陆采用了与台湾“形式不同”的竞争性民主,而是两岸在普通公民能否通过公开选举决定政治权力归属这一问题上存在根本区别。
台湾实行公开竞争性选举。不同政党可以推出候选人,候选人公开竞选,选民通过选票决定台湾地区领导人、县市长和民意代表的胜负。一个执政党失去足够多的选票,就可能失去执政权。自台湾实现政治民主化以来,政党轮替已经多次发生。
中国大陆不存在这样的政治机制。
普通中国公民不能通过全国公开竞争性选举决定由哪个政党执政,中国共产党也不需要通过与其他政治力量之间的全民竞争选举取得或延续执政权。国家主席、国务院总理、省长、市长、县长等主要政治职位,都不存在由普通居民在公开竞争候选人之间直接投票决定人选的制度。
这一差异不是简单的“民主形式不同”,而涉及普通公民是否拥有通过选票改变权力归属的能力。
法律写有“选举”,并不等于现实存在公开民主选举
中国宪法和选举法在文字上规定了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制度,并规定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但法律文本中的制度设计,不能直接被描述为现实中国存在一套面向普通公众、由自由竞争决定代表产生的公开民主选举。
现实中的中国基层政治,并不存在类似台湾那样的公开选举过程:不同政治力量公开推出候选人、候选人自由展开竞选、普通居民普遍参与选择,再由选票最终决定谁获得代表资格以及地方政治权力。
因此,判断中国是否存在民主选举,不能只看法律条文中是否出现“选举”“投票”或者“代表”这些词,也不能因为官方组织某种换届投票程序,就直接把这种程序等同于普通社会所理解的公开民主选举。
真正具有决定意义的是,普通公民是否能够自由选择自己的政治代表,符合条件的人是否能够真实参选并公开竞争,选民的选择是否能够改变政治权力的归属,执政者是否可能因为失去选票而退出权力。
在中国现行政治制度下,这种由普通公民通过公开竞争性选举决定执政权的机制并不存在。
这也是理解洪秀柱“大陆有自己的民主形式”这句话时不能忽略的现实背景。
洪秀柱本人恰恰来自竞争性选举制度
洪秀柱的身份使这一表态更具有讨论意义。
她并不是一个从未接触过竞争性政治的人。她长期参与台湾政治,担任过立法机构成员、中国国民党主席,也曾进入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的政治竞争过程。她非常清楚候选人公开争取选票意味着什么,也知道一个政党在选举中失败意味着失去席位甚至失去执政权。
正因为如此,当她面对中国大陆现行制度时仍然使用“有自己的民主形式”进行概括,可能使一部分长期生活在大陆的人产生更强烈的距离感。
对于这些人而言,问题并不复杂:如果一个普通居民不能公开选择谁执政,不能通过选票决定国家和地方主要领导人的去留,也无法通过一次竞争性选举使执政党失去权力,那么这种制度为什么仍然应该被定义为民主?
洪秀柱可以支持大陆现行政治制度,也可以认为中国不需要采用台湾的制度。这属于政治立场和制度选择。
但“我认同这种制度”和“这种制度属于民主”是两个不同的问题。
对部分大陆民众而言,这句话可能影响对洪秀柱的评价
洪秀柱过去因为坚持反对战争、强调两岸同属中华民族以及公开支持统一,在一部分大陆民众中拥有较高知名度,也形成了不同于台湾多数政治人物的公众形象。
但支持统一并不意味着大陆民众一定认同她对中国内部政治制度的所有判断。
对于真正长期生活在大陆社会的人而言,对政治制度的认识并不只来自宪法、官方媒体或者政治理论,而来自日常生活本身。他们是否能够看到公开竞选,是否能够在不同候选人和不同政治力量之间自由选择,是否能够通过自己的选票决定谁成为地方或者国家领导人,这些都是非常具体的现实经验。
因此,当洪秀柱称“大陆有自己的民主形式”时,一部分原本对她持有好感的大陆民众可能产生完全不同的评价。
问题并不在于她是否支持统一,而在于她对大陆政治现实的理解是否停留在官方对制度的定义,而没有触及普通中国人在现实中究竟拥有多少政治选择权。
如果一个来自台湾竞争性选举制度的政治人物,把一个不存在执政权公开竞争、普通公民无法通过全民竞争性选举决定谁执政的制度称为“另一种民主”,自然会有人质疑,她究竟是在描述中国社会的真实政治运行,还是接受了中国官方对于自身制度的解释。
“一国两制”仍面对台湾社会长期存在的信任问题
洪秀柱此次同时提到统一后实行“一国两制”,这一主张在台湾现实政治中同样面临很大距离。
中国大陆长期表示,和平统一以后,台湾可以采取不同于大陆的制度,并可以根据台湾实际情况设计具体方案。洪秀柱的主张实际上也是在这一框架下寻找两岸制度差异的解决方式。
但香港过去二十多年的政治变化,使台湾社会评价“一国两制”时拥有了一个现实参照。
香港1997年回归中国后实行“一国两制”。2020年香港国安法实施,随后香港选举制度出现重大调整,政治参与资格、候选人审查以及议会结构发生明显变化。北京认为这些措施恢复了秩序、维护国家安全并确保“爱国者治港”;批评者则认为香港原有政治空间以及竞争性选举受到明显限制。
这些变化进一步降低了“一国两制”在台湾社会中的接受程度。
因此,洪秀柱所设想的“统一后保留不同制度”,真正需要面对的问题不仅是理论上能否设计两个制度,而是台湾社会是否相信这种制度差异能够在长期政治运行中得到稳定保障。
统一立场与对大陆制度的判断是两件不同的事情
洪秀柱长期支持两岸统一,这一政治立场已经十分明确。
她认为中国大陆和台湾不必实行完全相同的制度,也认为制度差异不应该成为两岸最终统一的永久障碍。从这一角度看,她此次谈及“一国两制”,与过去立场并没有发生根本变化。
但她此次称“大陆有自己的民主形式”,使问题进入了另一个层面。
一个人可以支持统一,同时认为大陆没有民主;也可以反对统一,同时承认大陆在经济、社会或者行政治理上的成就。统一与否是一项政治主张,对一个国家是否存在民主的判断则需要依据现实政治制度本身。
如果民主最基本的含义之一,是人民能够通过公开、真实并具有实际竞争性的选举决定谁代表自己、谁掌握权力,并能够用选票让执政者下台,那么中国大陆现行政治制度与台湾之间的区别,就不能简单概括为两种不同的“民主形式”。
洪秀柱此次专访因此留下了一个比统独立场更加基础的问题。
她可以认为两岸最终应该统一,也可以接受“一国两制”作为统一后的政治安排。但当一个亲身参与过台湾公开选举、知道真正的选票如何决定政治人物去留的人,把大陆现行政治制度称为“有自己的民主形式”时,部分大陆民众产生质疑并不难理解。
因为对他们来说,需要回答的不是大陆的民主叫什么名字,而是一个更加直接的问题:
如果人民不能通过公开而真实的选举选择自己的代表和执政者,又如何证明这种制度属于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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