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华头条综合报道 9月11日,香港高等法院原讼法庭就香港市民支援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作出判刑。前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被判监禁7年3个月,前主席李卓人被判7年,前副主席何俊仁被判5年2个月,已经解散的支联会作为法人被罚款150万港元。三人均曾长期参与香港六四纪念活动的组织工作,这起自2021年开始的国家安全案件至此完成一审判刑。
支联会成立于1989年,此后长期负责组织香港规模最大的六四纪念活动。自1990年起,每年6月4日晚,支联会都在香港维多利亚公园举行烛光悼念活动,纪念1989年北京发生的六四事件,部分年份参加人数达到十万人以上。除纪念活动外,支联会长期保留包括“结束一党专政”等政治纲领,这些主张后来成为国安案件中的核心内容。2020年《香港国安法》实施后,香港警方开始加强对相关组织和活动的国家安全审查,当年及2021年的维园六四集会均未获批准。2021年,香港国安处要求支联会提交成员、活动及资金等资料,随后多名主要负责人被捕,支联会同年9月通过解散决定。
从言论自由和公民社会发展的角度看,支联会长期组织六四纪念活动,也构成香港过去数十年公共表达空间的一部分。维园烛光集会以和平集会、公开悼念和历史纪念为主要形式,使不同世代的香港市民能够公开表达对历史事件的看法,并延续对民主、法治、人权及政府责任等公共议题的关注。支联会持续三十多年组织相关活动,在香港形成了具有代表性的公民社会传统,也使六四记忆在中国大陆公共空间大幅收缩的情况下,长期保留一个公开纪念和表达的场所。对支持言论自由和民主价值的人士而言,这种长期、公开和非暴力的社会参与方式,是香港过去公民社会活跃程度的重要体现,也成为香港政治与社会历史的一部分。
香港检方之后起诉支联会以及李卓人、何俊仁和邹幸彤,指控其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控方认为,支联会在《香港国安法》实施后仍继续推动“结束一党专政”等政治目标,并通过公开活动、演讲、组织动员和宣传持续传播有关主张,意图推动改变中国现行政治制度。李卓人和邹幸彤否认控罪,辩方强调支联会过去数十年的活动主要采取和平集会、公开演讲和政治表达方式,没有组织武装行动或以暴力手段推翻国家政权。邹幸彤在部分庭审中自行进行法律抗辩,主张纪念六四及推动民主属于政治表达;李卓人一方则指出,支联会长期存在期间,中国现行政治制度并未因其活动受到实际改变。
法院最终裁定控罪成立。今年8月21日,李卓人和邹幸彤经审讯后被裁定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成立,何俊仁此前已经认罪。法院认为,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属于中国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组成部分,支联会长期提出的“结束一党专政”直接涉及这一政治制度。法庭认定,被告在《香港国安法》实施后仍持续推动有关目标,并通过组织和公开表达鼓励支持者推动实现相关政治主张,因此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9月11日判刑时,法院进一步考虑有关行为持续时间、被告社会影响力、组织动员能力以及案件涉及的国家安全因素。邹幸彤最终被判7年3个月,李卓人被判7年,何俊仁因认罪获得减刑,被判5年2个月,支联会被罚款150万港元。李卓人和邹幸彤自2021年起长期处于羁押状态,后续实际服刑时间还将涉及此前羁押时间及其他案件刑期的计算。
香港特区政府在判刑后表示支持法院裁决。行政长官李家超表示,任何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都会依法受到追究。保安局局长邓炳强表示,法院已经认定案件属于情节严重,被告有关行为持续时间长,并具有较强的社会影响和组织动员能力。特区政府同时表示,案件依据具体行为、证据和国家安全法律处理,被告受到检控的原因是其行为触犯法律。
欧盟在案件定罪后表示,案件涉及香港的言论自由、集会自由及公民社会空间,并呼吁香港依照《基本法》和相关国际义务保障和平表达和集会权利。香港特区政府则表示,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权利和自由受到保障,但相关权利须在法律框架内行使,国家安全案件由法院依据证据和适用法律独立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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