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华头条综合报道 加拿大11月3日起实施新的庇护申请流程,境内和入境口岸的庇护申请统一走单一线上程序,申请材料的提交时间也有了明确的期限。加拿大移民、难民和公民部11月3日宣布,修订后的《移民和难民保护条例》已经生效,新的流程是落实《加强加拿大移民系统和边境法》的一部分,该法于2026年3月26日获得御准,条例的最终文本定于11月4日在《加拿大公报》第二部分刊登。移民部长莱娜·梅特莱格·迪亚卜在宣布新规时表示,新流程的目的是让庇护申请的接收、处理和裁决更加及时。

在新流程下,境内申请人先通过移民部线上门户回答问题并表明申请意愿,随后参加与移民官的面谈,申请在面谈时正式提出并接受资格审查。入境口岸的申请同样纳入这套单一线上程序,不再沿用此前分散的提交方式。申请人通过线上门户表明意愿后,加拿大与美国之间的安全第三国协议所规定的14天期限即开始计算。另一项新规定是,如果申请人在抵达加拿大后第一年内通过线上门户登记并表明庇护意愿,可以获得一年资格要求方面的例外。

获得转交加拿大移民和难民委员会资格的申请人,将在收到截止日期通知后获得60天时间,用于提交完整申请和所需证明材料。60天的起算点是收到通知之日,不是抵达加拿大之日,申请人可以在原期限届满前申请一次30天延期,延期适用于同一家庭申请组内的所有成员。11月3日之前已经提交的申请继续按原有流程处理,11月2日东部时间23时59分之前开始填写但没有提交的线上申请,申请人需要回答新流程的问题并核对已经输入的信息,门户中保存的个人信息仍然保留。

移民和难民委员会也在同一天更新了难民保护部门规则和程序问题实务通知,目的是让部门规则与《加强加拿大移民系统和边境法》的修订内容保持一致。实务通知解释了新要求如何适用于申请人和律师,包括个人证据的提交方式、电子文件的送达方式以及转交日期前后的过渡规则。委员会表示,修订后的规则和实务通知均于11月3日生效,实务通知在签署当天即开始适用,规则的最终文本定于11月4日在《加拿大公报》第二部分刊登。移民部11月3日上午10时发布的新闻稿和背景说明,是这套新流程最直接的官方依据。

难民保护部门的规则也在同一天更新,个人证据的提交期限随转交日期分段设定。2026年11月3日至2027年1月3日期间转交的案件,个人证据的提交期限为转交后60天,这是一项为期两个月的过渡安排,目的是让申请人和律师有时间适应新要求。2027年1月4日及之后转交的案件,个人证据的提交期限缩短为转交后30天。难民保护部门同时更新了程序问题实务通知,说明新要求如何适用于申请人和律师,修订后的难民保护部门规则与程序通知均于11月3日生效。

修订条例的准备工作可以追溯到2026年6月,当时草案已经在《加拿大公报》第一部分刊登并征求公众意见,移民部在收集意见后完成了最终文本。移民部表示,新流程的目标是让庇护申请的处理更加高效、更容易操作,并加快裁决速度,减少积压案件。延期安排的设计也体现了这一点:一次30天延期在原期限届满前提出即可获得,同一家庭申请组内的成员共用这次延期,申请人不需要为每个家庭成员分别申请。难民保护部门更新的程序问题实务通知则进一步说明,新要求如何适用于申请人和律师,转交日期前后的案件适用不同的证据期限,过渡期内的案件有更长的适应时间。

一年资格要求的例外只适用于通过线上门户登记并在抵达后第一年内表明庇护意愿的情形,登记时间以线上提交意愿的记录为准,不是面谈日期。一次30天延期申请必须在原期限届满前提出。移民部在11月3日的公告中表示,修订后的条例加强了庇护申请的接收、处理和裁决方式,让整个系统更能按时作出裁决。对于逾期未完成申请的合格案件,移民部表示案件将被转交移民和难民委员会,由委员会启动程序判断申请是否已被放弃,错过期限本身并不自动等同于庇护申请被拒绝。新流程把线上登记、面谈、资格审查、截止日期通知和材料提交串成一条时间线,申请人在收到通知后需要对照通知上的日期安排后续步骤,家庭申请组内的成员共用同一延期安排。加拿大政府表示,修订后的条例在2026年6月已经刊登草案征求公众意见,最终文本的刊登标志着这套流程从立法准备阶段进入全面执行阶段,11月4日的公报刊登将为这套流程提供完整的法规文本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