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华头条7月14日综合报道,随着歼-35A于2024年11月在广东珠海首次公开飞行展示,以及舰载型歼-35于2025年在福建舰完成电磁弹射起飞和阻拦着舰训练,中国第五代战斗机的发展路线已由歼-20单一平台,逐步扩展为覆盖空军陆基作战和海军航母航空兵的双平台体系。

根据目前公开的研发脉络,中国隐身战斗机主要由两大技术系列组成:一是以重型歼-20为核心的陆基隐身战机系列,二是由FC-31技术验证平台发展而来的歼-35系列。后者又根据不同军种需求,形成面向空军的歼-35A和面向海军航母使用的歼-35。

这一变化意味着,中国航空工业的发展重点已不再局限于研制单一隐身战斗机,而是开始通过不同重量级、不同起降方式和不同任务定位的机型,构建更完整的空中作战体系。

珠海首次公开亮相,歼-35A进入公众视野

2024年11月5日,中国空军宣布,歼-35A将在第十五届中国国际航空航天博览会上首次公开亮相。该届航展于11月12日至17日在广东珠海举行,歼-35A随后完成公开飞行展示,歼-20也参加了相关活动。

中国方面将歼-35A定位为中型、多用途隐身战斗机,可执行空中作战以及对地、对海任务。歼-20则属于机体更大的重型隐身战斗机,公开资料通常将其与远程制空、空中拦截和高威胁环境下的作战任务联系在一起。

歼-35A公开亮相的直接结果,是中国空军开始展示两种基本布局和任务侧重不同的隐身战斗机。歼-20拥有较大的机体空间和燃油容量,歼-35A则更强调多用途运用和部署灵活性。两者共同出现,反映出中国空军正在探索由不同等级隐身平台分担任务的装备结构。

不过,中国官方尚未公布歼-35A的完整技术参数、采购数量和部队部署范围。现阶段能够确认的是,该机已经由早期研发项目发展为面向实际作战需求的军用型号,其具体成熟程度仍需结合后续列装、训练和保障情况判断。

FC-31是技术起点,并非独立的第三个现役系列

歼-20、FC-31、歼-35和歼-35A等多个名称先后出现,使外界一度形成中国同时发展多种第五代战斗机的印象。但从现有公开资料看,这些名称并不代表数量相同的独立作战平台。

FC-31最初作为技术验证和外贸项目公开展示。参与FC-31早期试飞的相关人员后来表示,陆基歼-35A和舰载歼-35均是在FC-31平台基础上经过多年改进发展而来。

因此,FC-31更适合被视为歼-35系列的技术起点,而不是与歼-35A、歼-35并列的第三种现役第五代战斗机。其研发过程包括对机体结构、航电系统、动力配置和任务设备的持续调整,最终根据空军和海军需求形成不同版本。

类似的型号分化在现代战斗机项目中较为常见。同一基本平台可能发展出陆基型、舰载型、双座型和后续改进型。不同版本在结构和设备上可能存在明显区别,但并不因此成为完全无关的新飞机。

按照基本技术平台划分,中国目前公开的第五代战斗机主要仍是歼-20与歼-35两大系列,而不是多个彼此平行的独立项目。

歼-35完成福建舰训练,舰载航空体系出现新结构

2025年9月22日,中国海军宣布,歼-15T、歼-35和空警-600三种舰载机已在福建舰上完成电磁弹射起飞和阻拦着舰训练。福建舰随后于2025年11月正式入列。

歼-35参与相关训练,表明该型隐身战机已进入与航母飞行甲板、电磁弹射系统和阻拦装置进行实际适配的阶段。与此前主要依靠滑跃起飞的舰载航空模式相比,电磁弹射能够为不同重量和用途的舰载机提供更多起飞条件。

歼-35、歼-15T和空警-600同时接受舰上训练,也显示中国海军正在构建由隐身战斗机、重型多用途战斗机和固定翼预警机组成的舰载航空力量。

按照这一结构,歼-35可能侧重舰队制空、隐身突防和部分打击任务;歼-15T可继续发挥载荷和多用途能力;空警-600则承担预警探测、空中监视和指挥协调任务。三类飞机能否实现稳定协同,将直接影响福建舰航空联队的实际作战效率。

完成弹射起飞和阻拦着舰训练,代表舰机适配取得阶段性进展,但不等同于已经形成完整作战能力。舰载机部队仍需持续进行飞行员资格训练、夜间起降、甲板调度、海上维护和高强度连续出动等科目。

重型与中型平台形成差异化分工

从机体结构和公开任务定位看,歼-20与歼-35系列并不是简单重复建设,而是分别服务于不同作战需求。

歼-20机体较大,采用双发动机、鸭翼和三角翼布局。较大的内部空间有利于携带燃油、航电设备和内置武器,也为远距离飞行和持续空中活动提供条件。外界普遍将其视为中国空军高端制空体系中的重要平台。

歼-35系列机体相对紧凑,同样采用双发动机,但没有使用歼-20式鸭翼。陆基歼-35A强调多用途任务,舰载歼-35则需要满足弹射起飞、阻拦着舰、海上环境适应和航母甲板调度等要求。

这种重型与中型平台并行发展的结构,与部分主要军事航空力量采用不同等级战斗机分担任务的做法存在相似之处。但各国面对的地理环境、基地分布、航母技术和作战需求不同,不能简单将中国机型与外国机型逐一对应。

歼-20和歼-35系列之间的实际分工,最终还将取决于雷达探测范围、武器配置、数据链能力、任务成本和部队部署方式,而不仅是飞机的大小和外部形状。

外形相似引发技术来源争议

歼-35系列公开后,其机头、进气道、翼身融合结构和倾斜双垂尾,与部分美国隐身战斗机存在一定视觉相似,由此引发有关技术借鉴和自主研发能力的争论。

一种观点认为,中国航空工业长期研究外国先进战斗机的布局和作战理念,外部技术信息可能帮助其缩短部分探索过程。美国政府过去也曾指控中国相关机构通过网络和情报活动获取外国航空技术资料。中国方面则反对有关指控,并强调相关飞机由本国航空工业体系研制。

另一种观点认为,现代隐身飞机受到空气动力、内部弹舱、发动机进气和雷达反射控制等共同条件限制。为了降低被雷达发现的概率,设计人员通常会采用翼身融合、倾斜垂尾、内置武器舱以及相互平行的机体边缘。当任务需求接近时,不同国家的设计可能出现一定程度的外形趋同。

技术借鉴与设计收敛并非完全排斥。各国航空工业都会研究潜在对手和现有先进装备,但将外部信息转化为可以飞行、生产、维护和持续服役的战斗机,仍需要本国在发动机、雷达、飞控软件、隐身材料和制造工艺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因此,仅凭飞机外形,无法确认某一型号的完整技术来源,也无法判断其内部系统是否达到与外形相似机型相同的水平。相关争议需要与具体证据、内部系统能力和长期服役表现结合评估。

鸭翼布局反映不同气动选择

歼-20机身前部的鸭翼是其最明显的外形特征之一。航空技术研究认为,鸭翼能够参与俯仰控制,并对主翼上方的气流产生影响,从而改善部分大迎角和低速飞行状态下的操纵能力。

与此同时,鸭翼也会增加结构、飞行控制和隐身特征管理的复杂程度。翼面发生较大偏转时,飞机在特定方向上的雷达反射可能出现变化,但实际影响取决于整机边缘设计、材料处理、飞行姿态和控制策略,不能仅凭是否安装鸭翼作出判断。

法国“阵风”、欧洲“台风”和瑞典“鹰狮”等战斗机也采用鸭翼布局,说明这一设计并非中国战斗机独有。美国战斗机则更多采用传统水平尾翼、边条翼和推力矢量等方式实现控制目标。

歼-35系列未采用鸭翼,进一步说明中国航空工业并未把某一种气动布局作为所有隐身战机的统一方案。歼-20与歼-35之间的外形差异,反映的是设计单位对航程、机动、隐身和舰载适应性作出的不同权衡。

发动机与持续出动能力仍是关键指标

发动机是外界判断中国隐身战斗机成熟程度的重要指标。中国方面在歼-35A公开亮相期间表示,该机使用国产发动机,显示中国正在继续减少先进军用飞机对外国动力系统的依赖。

但发动机技术水平不能只通过最大推力或公开飞行表演判断。燃油效率、高温部件寿命、故障率、维修周期和持续高负荷运行能力,都会直接影响飞机的航程、可靠性和部队出动率。

支持中国航空工业进步的观点认为,中国近年来在国产发动机、航空材料和制造能力方面已取得明显发展,继续沿用早期技术状况评价当前水平可能低估其进步。

审慎观点则指出,发动机寿命和可靠性需要长期服役数据验证。由于相关数据通常不公开,目前无法准确判断中国最先进战斗机发动机与其他主要航空强国同类产品之间的具体差距。

除发动机外,隐身表面维护、雷达和电子设备可靠性、武器整合、后勤保障以及飞行员训练,也将决定战斗机能否在长期部署中保持稳定战备状态。

无人机发展并未取代有人隐身战机

低成本无人机在近年来多场冲突中的广泛使用,引发了昂贵有人战斗机是否仍具成本效益的讨论。

主张扩大无人装备使用的观点认为,无人机可以承担侦察、诱导、通信中继、电子干扰和部分打击任务,并通过数量优势分散或消耗对方防空资源。

另一种观点认为,无人机与有人隐身战斗机目前仍承担不同任务。高速拦截、远程制空、复杂电磁环境下的即时判断,以及多种传感器和武器的综合管理,仍可能需要有人平台参与。

未来更可能形成的模式,是有人战斗机与无人僚机共同执行任务。有人平台负责感知、决策和指挥,无人平台承担前出侦察、干扰或高风险行动。双座型歼-20被外界视为可能支持复杂协同任务的平台之一,但其具体无人机控制能力和正式部署状态尚未得到完整公开确认。

竞争重点由单机外形转向体系能力

从歼-35A在珠海首次公开飞行,到歼-35在福建舰完成电磁弹射和阻拦着舰训练,中国隐身战斗机建设已经形成较为清晰的双平台发展路线。

歼-20系列主要承担重型陆基隐身作战任务,歼-35系列则同时面向中型陆基战斗机和航母舰载机方向发展。其阶段性结果是,中国空军开始形成两种隐身战斗机并行发展的装备结构,中国海军也获得了建设隐身舰载航空力量的技术基础。

但型号数量和公开展示并不能单独决定实际战斗力。未来更值得关注的指标包括生产规模、发动机可靠性、飞行员训练强度、舰载机出动效率、隐身维护能力,以及战斗机与预警机、无人机和地面指挥系统之间的数据协同。

在缺少完整技术数据和高强度实战检验的情况下,将中国隐身战机全部归结为对外国飞机的复制,可能低估其航空工业的系统整合和制造能力;仅凭公开亮相和训练进展便认定其已全面达到最高水平,同样缺乏充分依据。

现阶段可以确认的是,中国隐身战斗机已经由单一型号突破,转向空军与海军、多用途与专业化平台并行建设。相关装备能否进一步形成稳定、持续和规模化的作战能力,仍需通过未来部队部署、训练表现和保障效率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