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原本发生在X平台与欧盟委员会之间的《数字服务法》处罚争议,如今加入了美国政府这一方。
9月24日,美国司法部宣布,美国政府已经向位于卢森堡的欧盟普通法院(General Court)提交申请,要求以干预方身份介入X及马斯克起诉欧盟委员会的案件,并支持原告要求撤销欧盟委员会2025年12月5日处罚决定的诉求。这份申请由美国司法部与国务院协调准备。
事情起于一张1.2亿欧元罚单。
2025年12月5日,欧盟委员会依据《数字服务法》(DSA)对X处以1.2亿欧元罚款,也是DSA实施以来欧盟委员会作出的第一项正式不合规处罚决定。欧盟认定X存在三方面问题,包括付费获得的“蓝色认证标记”可能使用户误认为账号身份已经得到实际验证、广告资料库透明度不足,以及没有按照DSA要求向符合条件的研究人员提供充分的公开数据访问渠道。
今年2月16日,X Internet与X Holdings正式向欧盟普通法院提起诉讼,案件编号T-114/26,要求全部或部分撤销欧盟委员会的决定,或者撤销、减少相关罚款。马斯克本人也以个人身份另外提起T-121/26案,X.AI Holdings则提起T-120/26案。
X在诉状中同时质疑欧盟委员会把X Internet之外的其他法律实体和个人纳入X服务提供者的责任范围,并对调查程序、案件材料获取以及处罚依据提出挑战。
美国政府此次申请介入,也把焦点放在了企业责任范围和域外管辖上。
美国司法部公布的信息显示,欧盟委员会在计算和归责过程中使用了由马斯克最终控制的“单一经济实体”全球年度营业额作为基础,并将法律审查延伸到马斯克本人以及其控制的其他美国企业。美国政府认为,这种处理方式已经触及国际法中的域外管辖边界以及美国公司法体系中的“公司面纱”原则。
司法部民事司助理总检察长布雷特·舒马特(Brett A. Shumate)表示,欧盟委员会“不适当地试图扩大其监管权力”,把监管范围延伸到并未处于相关司法管辖范围内的美国企业,并称美国不会接受欧盟委员会通过监管扩张去控制美国的创新和经济增长引擎。
欧盟近年来通过《数字服务法》《数字市场法》等法规持续加强对大型数字平台的监管,Meta、Google、Apple以及其他美国科技集团都在欧洲拥有庞大的用户和业务规模。X案件一旦涉及平台运营主体之外的母公司、关联企业和最终控制人,影响范围也会随之扩大。
根据欧盟法院规约第40条,符合条件的第三方可以申请作为干预方参加案件,并支持其中一方提出的诉讼请求。美国目前已经提交介入申请,法院随后将决定是否允许美国政府正式加入诉讼程序。
美国司法部称,这是第一起针对DSA执法行动进入欧盟普通法院审理阶段的挑战案件。
欧盟普通法院主要负责审理企业和个人针对欧盟机构决定提出的直接诉讼,其判决在法律问题上还可以继续上诉至欧盟法院。X与欧盟委员会之间的这场官司,由此可能继续延伸多年。
互联网企业的业务天然跨越国境。一家总部位于美国的企业,可以同时拥有欧洲用户、欧洲广告客户和欧洲收入。欧盟长期坚持,只要企业进入欧洲市场,就必须遵守欧洲制定的数字监管规则;美国政府此次则直接针对监管范围向平台之外继续延伸提出异议。
过去十多年,美欧围绕科技企业监管不断发生摩擦,争议大多集中在反垄断处罚、隐私监管、数字税、内容治理和平台责任。此次美国政府直接向欧盟法院申请介入一家美国科技企业挑战欧盟监管决定的诉讼,美欧之间围绕数字监管边界的冲突第一次以这种形式进入欧盟司法程序。
如果欧盟普通法院支持欧盟委员会目前的责任认定方式,欧盟今后处理美国大型科技集团时,可以继续按照集团整体关系和全球营业额扩大责任范围;如果法院限制委员会把责任延伸到平台运营主体之外的公司、股东或者其他关联实体,DSA未来针对跨国科技集团的执法方式也可能受到影响。
X面对的1.2亿欧元罚单,也由一场平台监管案件逐步扩大到美欧之间的数字管辖权冲突。美国司法部和国务院开始直接参与相关法律行动后,这场诉讼已经进入美国政府、美国科技企业与欧盟监管体系正面交锋的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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