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华头条7月14日综合报道,美国国务卿马尔科·鲁比奥7月13日在华盛顿宣布,特朗普政府将扩大针对国际刑事法院的外交行动,阻止该机构调查或起诉美国官员和军人。美国政府正在考虑追加经济制裁、实施旅行限制、撤销签证,并要求部分盟友和安全合作伙伴拒绝承认国际刑事法院对美国人员的管辖权。

截至7月14日,美国尚未公布新一轮制裁的完整对象、生效日期及执行范围。总部位于荷兰海牙的国际刑事法院表示,现阶段不对美方声明作出进一步评论。法院的法律地位、成员体系和现有案件程序目前没有发生变化。

美国考虑扩大制裁和外交施压

鲁比奥表示,国际刑事法院最初的职责是追究战争罪、危害人类罪和灭绝种族罪等严重国际犯罪,但该机构的权力范围已经超出美国能够接受的边界。

美国国务院表示,目前研究的政策选项包括对国际刑事法院及其关联机构实施更多制裁,限制有关人员进入美国,并对其他国家施加外交压力,促使其降低与法院的合作程度。

美国还将重点游说与华盛顿保持军事、执法和安全合作的国家。美国官员表示,驻有美军、接受美国安全援助或受益于美国防务体系的国家,将被要求拒绝国际刑事法院对美国官员和军人的管辖主张。

对于继续支持国际刑事法院、同时依赖美国援助和安全合作的国家,华盛顿可能加强政策审查。不过,美方尚未说明这种审查是否会影响军事援助、执法合作或其他双边项目。

华盛顿强调国家主权和本国司法权

美国政府的核心立场是,美国没有批准建立国际刑事法院的《罗马规约》,未经美国同意的国际机构不应对美国公民行使刑事管辖权。

支持这一政策的人士认为,刑事司法权是国家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美国拥有联邦法院、军事司法制度、国会监督和行政调查机制,对美国军人或政府官员的指控应首先由美国国内机构处理。

美国政府同时担心,国际刑事法院的调查可能受到国际政治环境影响,使军人、边境执法人员、反恐检察人员和政府决策者因执行美国政策而面临海外调查或旅行风险。

从这一立场出发,美方认为,即使有关行为发生在其他国家,国际刑事法院也不应绕过美国司法体系,直接决定美国人员是否承担刑事责任。

法院管辖规则同时考虑犯罪发生地

国际刑事法院根据《罗马规约》于2002年开始运作,目前共有125个缔约国。美国、中国、俄罗斯和以色列等国家没有加入该法院。

法院的管辖权并不完全取决于涉案人员的国籍。按照《罗马规约》,如果涉嫌犯罪行为发生在缔约国领土,国际刑事法院在满足相关条件时,可以调查来自非缔约国的个人。

国际刑事法院同时遵循“补充性原则”。法院通常只在相关国家没有能力或不愿真正开展调查和起诉时介入,而不是自动取代各国法院。

支持法院管辖规则的国际法人士认为,美国有权决定是否加入《罗马规约》,但其他国家也有权接受国际刑事法院对其领土内严重犯罪的管辖。依照这一观点,美国人员进入缔约国领土后,不能仅凭美国没有加入法院而完全排除属地管辖。

争议的法律核心由此形成:美国强调非缔约国没有接受法院权力,国际刑事法院的支持者则强调犯罪发生地国家已经同意接受相关司法制度。

阿富汗调查构成长期争议背景

美国与国际刑事法院之间的矛盾由来已久。2020年,国际刑事法院批准调查阿富汗境内可能发生的战争罪,调查范围一度包括塔利班、原阿富汗政府人员以及美国军方和情报人员可能涉及的行为。

自2021年起,国际刑事法院检察机关降低了涉及美国人员部分的调查优先级,将主要资源集中于塔利班及原阿富汗政府人员涉嫌实施的犯罪。近年来,该法院没有宣布针对美国人员采取新的调查步骤。

美国政府仍将阿富汗案件视为国际刑事法院可能审查美国海外行动的先例。美方认为,只要法院保留这种管辖主张,美国军人和政府人员未来仍可能面对类似风险。

另一种观点认为,阿富汗当时接受了国际刑事法院的管辖,法院所主张的是犯罪发生地管辖,而不是对美国本土事务拥有普遍司法权。双方对案件性质的不同解释,至今没有得到解决。

以色列案件推动矛盾进一步升级

国际刑事法院处理巴勒斯坦局势的方式,是特朗普政府此次升级行动的另一项重要背景。法院此前对以色列总理本雅明·内塔尼亚胡和前国防部长约亚夫·加兰特签发逮捕令。

美国和以色列均未加入《罗马规约》,两国政府否认法院对以色列人员拥有管辖权。美国认为,针对以色列领导人的案件可能限制盟友采取军事行动和自卫措施,并为调查其他非缔约国官员建立先例。

国际刑事法院则依据巴勒斯坦接受法院管辖的地位处理相关案件。支持法院的一方认为,案件是否成立应由证据和司法程序决定,不能仅因被调查者来自非缔约国或美国盟友而排除审理。

批评美国政策的人士还指出,华盛顿支持对俄罗斯在乌克兰的行为进行国际追责,却反对法院处理涉及以色列的案件,可能引发司法标准是否一致的质疑。

支持美国立场的人士则认为,不同案件的管辖基础、国内调查能力和证据情况并不相同,不能仅凭美国对案件采取不同态度,就认定其政策存在双重标准。

美国无法单方面撤销国际刑事法院

尽管美国政府使用了“拆除威胁”等强硬表述,但美国不是《罗马规约》缔约国,无权单方面修改法院章程、终止其运行或要求其他成员国退出。

美国可以采取的主要方式,是增加法院和相关人员的工作成本。经济制裁可能限制有关人员使用美国金融体系,旅行禁令和签证撤销则可能影响其跨境活动。若制裁扩大至关联组织、银行或服务机构,法院的部分日常运作也可能受到间接影响。

不过,国际刑事法院没有独立的警察和强制执行机构,本来就依赖成员国逮捕嫌疑人、收集证据和执行司法决定。美国行动能否产生长期效果,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他国家是否配合。

如果美国的欧洲盟友、加拿大及其他缔约国继续向法院提供资金、司法协助和技术支持,美方可能难以从制度上削弱法院。若部分国家因安全合作或经济利益而减少支持,法院执行案件的能力则可能受到影响。

制裁措施面临美国国内司法审查

美国此前已经对国际刑事法院的检察人员和法官实施制裁。受到制裁的三名国际刑事法院法官今年6月在纽约联邦法院起诉特朗普政府,认为有关措施缺乏合法依据,并试图通过个人经济压力干预司法工作。

美国政府则主张,总统有权依据紧急经济权限和国家安全需要实施相关制裁,其目的在于保护美国人员免受未经本国授权的国际刑事追诉。

这场诉讼意味着,美国与国际刑事法院之间的争议不仅涉及国际法,也将接受美国国内法院对总统制裁权、司法独立和宪法权利的审查。

诉讼结果可能影响美国政府未来能够在多大范围内制裁国际法官、检察官及相关机构,但案件目前尚未作出最终裁决。

国际刑事法院自身也面临改革要求

国际刑事法院长期面临案件审理时间较长、逮捕令执行困难、调查资源有限以及案件地域分布不均等批评。部分国家和法律人士认为,法院需要提高程序透明度、案件处理效率和调查标准。

批评者还认为,国际刑事法院缺乏对主要军事强国的有效约束,其决定往往依赖各国政治意愿执行,导致不同案件之间可能出现执行力度不一致的问题。

支持法院改革的人士主张,这些制度缺陷应通过缔约国会议、预算监督和程序调整解决,而不应通过制裁法官、检察官或合作机构迫使法院放弃特定案件。

这一立场认为,如果国际司法机构只能调查外交力量较弱的国家,却无法处理涉及强国或其盟友的案件,其公信力将受到影响。与此同时,如果法院未能保持案件标准的一致性,同样可能削弱成员国对其支持。

实际影响取决于盟友是否配合

截至7月14日,美国此次行动仍处于政策宣布和外交动员阶段。新一轮完整制裁名单尚未公布,国际刑事法院现有逮捕令和案件程序也没有因美国声明而自动失效。

下一阶段的关注重点包括,美国是否对法院整体或更多关联机构实施制裁,是否把安全援助与各国对国际刑事法院的态度挂钩,以及欧洲等主要盟友是否接受华盛顿提出的要求。

如果盟友继续支持法院,美国行动可能主要增加相关人员的金融和旅行成本;如果部分国家减少司法合作,则可能进一步削弱法院本已有限的执行能力。

美国与国际刑事法院的争议,实质上涉及国家主权、属地管辖和严重国际犯罪追责之间的边界。美国强调未经同意不得由国际机构审判本国人员;法院支持者则认为,非缔约国人员在缔约国境内的行为不能完全脱离当地接受的国际司法规则。

美国后续公布的具体措施、成员国的回应以及美国国内相关诉讼的进展,将决定这轮行动最终是停留在政治和外交层面,还是对国际刑事法院的实际运行产生长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