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中越之间持续数十年的南海岛礁争端再次浮上台面。越南外交部当天公开要求中国停止在西沙群岛的相关建设活动。此前公布的卫星图像显示,中国正在西沙羚羊礁及附近鸭公岛一带推进新的工程,其中羚羊礁已经形成一条接近6公里长的人工陆地,岛上可见港池、直线岸段等大型设施;鸭公岛则出现疑似与预警雷达有关的新建筑。越南称这些活动侵犯其对西沙群岛的主权。中国长期以来则明确主张,西沙、南沙、中沙和东沙均属于中国南海诸岛,中国对这些岛屿及相关海域拥有主权和海洋权益。
这场最新交锋背后,是中越之间一场已经延续半个多世纪、而且经历过两次海上武装冲突的领土争端。与中国和菲律宾主要围绕南沙部分岛礁及相关海域发生冲突不同,中越南海争议同时横跨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其中,西沙已经形成“中国全面实际控制、越南继续声索”的格局;南沙则由中国、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和台湾等多方分别控制不同岛礁。也正因为这两片群岛的实际控制状态完全不同,中越在南海的战略重点也并不相同。
西沙:1974年的海战改变了实际控制
西沙群岛位于海南岛以南、越南中部以东。中国称其为西沙群岛,越南称“黄沙群岛”(Hoàng Sa)。中国认为,中国人很早就发现、命名和经营南海诸岛,历代政府持续实施管辖,二战结束后中国政府又重新接收相关岛屿,因此西沙属于中国领土。越南则主张,越南历代政权至少从17世纪开始已经对黄沙群岛实施持续、公开的国家管理,并据此认定自己拥有历史和法律依据。双方对于“谁最早有效行使国家主权”存在根本不同的历史叙事。
真正改变西沙现状的是1974年。当时越南仍处于南北分治状态,南越政府控制西沙部分岛屿,中国控制另一部分。1974年1月,中国与南越海军在西沙爆发海战,中国军队随后控制整个西沙群岛。美国政府当年的外交档案已经明确记录,战斗结束后中国取得全部西沙岛屿控制权。从那以后,无论后来越南完成统一还是中越关系发生怎样变化,这一实际控制格局都没有再发生根本改变。
1975年越南统一以后,新成立的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继承并继续提出对西沙的主权要求。河内至今仍把1974年的结果视为中国以武力改变岛屿控制状态,并不断要求恢复其所谓“黄沙群岛主权”;北京则从未承认西沙存在需要重新讨论的主权归属问题,并持续在岛上建设行政、民用和军事设施。
因此,西沙争端最特殊的地方在于:主权争议仍然存在,但现场不存在中越双方同时驻军的局面。 中国已经控制整个群岛超过50年,越南主要通过外交声明、国际法主张和历史文件维持其声索。2026年中国在羚羊礁和鸭公岛继续扩大建设,实际上正是在已经形成的实际控制基础上进一步强化长期存在。
1958年范文同公函,成为双方争论最激烈的一份历史文件
中越关于西沙和南沙的历史争议中,还有一份经常被北京援引、河内则坚决否认能够产生领土转让效果的文件。
1958年9月4日,中国政府发表关于领海的声明,宣布中国领海宽度为12海里,并在声明中明确把西沙群岛、南沙群岛等列入适用范围。9月14日,时任越南民主共和国总理范文同致函周恩来,表示越南政府“承认和赞成”中国关于12海里领海的决定,并称越南有关机关将尊重这一决定。中国此后多次把这封公函以及1950年代越南官员的相关表态列为历史证据,认为越南当时曾认可中国对西沙和南沙的立场。
越南对这份文件的解释完全不同。越南政府系统公开的材料认为,范文同公函所赞成的是中国把领海宽度确定为12海里,公函本身没有出现“西沙”或“南沙”的名称,也没有明确表示越南放弃这些岛屿。越方同时强调,1958年越南仍然南北分治,西沙和南沙当时处于南越一侧的管辖体系之下,因此北越政府的这封外交公函不能被解释为对两群岛主权的处分。
这份只有很短篇幅的公函,后来因此成为中越南海主权争端中最受关注的历史文件之一。中国把它放入越南早期曾认可中国主张的证据链,越南则认为这种解释超出了文件本身的文字范围。双方直到今天仍没有在这一问题上形成共同解释。
南沙:1988年的冲突形成另一种格局
与西沙完全由中国控制不同,南沙群岛的现实格局更加复杂。
越南早在20世纪后半叶便在南沙多个岛礁建立据点。中国在南沙的实际驻守则主要形成于1980年代以后。1988年3月14日,中越双方在赤瓜礁、鬼喊礁和琼礁一带发生严重武装冲突。越南政府相关纪念资料称,当天共有64名越南军人死亡;中国此后控制赤瓜礁,并逐步形成目前在南沙七个主要岛礁上的驻守体系。
但1988年并没有产生类似1974年西沙那样“一方控制整个群岛”的结果。越南继续占据大量南沙岛礁,并在随后几十年不断加强驻守。亚洲海事透明倡议目前统计,越南在南海共设置约49至51个据点,分布在27个地理目标上,其中包括南沙群岛21处由越南控制的岩礁,以及位于更西南方向海底浅滩上的DK1平台。中国在南沙则控制7个主要岛礁。
这使今天的南沙与西沙呈现出完全不同的现实:西沙是单一国家控制下的主权争议,南沙则是一张犬牙交错的控制地图。越南控制的岛礁之间夹杂着中国、菲律宾、马来西亚和台湾控制的据点,一座岛礁与另一座岛礁之间有时只有几十公里。任何一方想把自己的法律声索转变成对整个群岛的实际控制,都意味着直接面对其他声索方已经存在几十年的驻军和基础设施。
越南也在快速填海,南沙正在进入新的建设竞赛
过去十多年,中国在永暑礁、渚碧礁、美济礁等南沙据点进行大规模填海建设,并修建机场、港口、雷达和其他设施,使中国在南沙的七个据点拥有远超过早期礁堡时代的保障能力。
近几年,越南也明显加快了岛礁扩建速度。从2021年前后开始,越南对其控制的南沙据点展开新一轮系统性填海。到2025年,越南控制的21处南沙岩礁已经全部出现不同程度的人工扩建。截至2026年5月,相关卫星测量显示,越南近年来累计形成的人工陆地面积已经达到约2771英亩,仅过去一年就增加约534英亩。一些大型据点开始出现长跑道、港池以及更大规模军事与后勤设施。
这意味着中越南海竞争已经从过去的“谁占着哪块礁”,进入了“谁能把礁变成长期基地”的阶段。一处原来只能容纳十几名驻守人员的礁堡,经过填海以后可能拥有机场、深水码头、雷达和大规模补给设施;实际控制一旦完成这种工程化升级,未来改变现状的军事和政治成本都会成倍增加。
从这一角度看,2026年西沙羚羊礁的大规模建设和越南近几年在南沙的快速填海实际上指向同一种趋势:双方都在利用自己已经掌握的岛礁,把几十年前形成的实际控制进一步固定下来。
国际法解决了海域规则,却没有解决岛屿到底属于谁
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成为今天南海争端最重要的法律框架之一,但它无法直接回答中越之间最核心的一个问题——西沙和南沙岛屿主权到底属于谁。
2016年菲律宾针对中国提起的南海仲裁,对“九段线”内历史性权利、岛礁法律属性以及由岛礁能够产生何种海洋权益作出了裁决。仲裁庭认为,《海洋法公约》规定了海洋权益范围,中国在九段线内超出《公约》所允许范围的历史性资源权利主张没有法律效力;同时认定南沙若干地物只能属于“岩礁”或低潮高地,不能产生完整的200海里专属经济区。
但仲裁庭在裁决中也明确说明,它没有裁定南海岛屿究竟属于中国、菲律宾、越南还是其他声索方,岛屿领土主权问题并没有因为2016年裁决而得到解决。
中国从一开始就拒绝参加该仲裁,并持续认为裁决无效、不具有约束力。2026年7月裁决公布十周年时,中国外交部再次重申,中国对南海诸岛拥有主权,并认为有关领土和海洋划界争议应由直接相关国家通过谈判解决。越南则在同一时期再次表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确定海洋权益范围的唯一法律基础,同时继续重申对西沙和南沙拥有主权。
于是,中越南海争端实际上存在两个彼此交织的问题:第一层是岛屿是谁的;第二层才是这些岛屿能够产生多少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即使海洋法能够进一步明确第二个问题,第一个问题仍需要主权声索国之间解决。
中越关系可以改善,岛屿问题却始终没有消失
中越曾经经历过长期战争和严重对抗,也曾成功通过谈判解决部分边界问题。两国已经完成陆地边界划定,并通过谈判解决北部湾海上边界。然而到了西沙和南沙,双方都没有表现出放弃核心主权要求的迹象。中国公开要求维护对南海诸岛的主权和既有控制,越南则在历届政府下持续把西沙、南沙列为本国领土。
这也形成了今天中越南海争端最清晰的两条线。
西沙方向,中国已经控制全部主要岛礁,因此北京的重点是继续建设并巩固现状;越南缺少现场实际控制,只能持续通过外交和法律方式挑战这一现状。南沙方向则完全不同,越南拥有大量现实据点,因此近几年大规模填海和扩建设施的直接效果,就是确保自己手中的岛礁不会再次出现类似1974年西沙那样的整体控制逆转。
半个世纪过去,中越之间真正发生变化的不是双方是否继续声称拥有这些岛屿,而是昔日只有礁石、帐篷和小型驻军的海上据点,正在逐渐变成拥有跑道、港口、雷达和永久设施的人工岛。8月28日越南再次就西沙建设向中国提出抗议,正说明这场始于上世纪的岛屿主权争端并没有随着中越经贸关系扩大而退出两国关系,它只是从海战时代进入了以工程建设、海警执法、法律主张和长期驻守为主要形式的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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