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19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再次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前律师张展有期徒刑四年。这是她自2020年以来第二次因同一罪名获刑。此前,张展因前往武汉记录新冠疫情初期情况,于2020年12月首次被判处四年有期徒刑,2024年5月刑满获释;仅三个多月后,她再次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第二次判决使张展案件不再局限于疫情初期的信息传播。2026年5月,国际特赦组织称她在第二次服刑期间健康状况明显恶化,并报告她自2025年1月以来持续通过绝食抗议拘押;无国界记者同年发布的相关资料也继续将张展列为在押记者。按照2025年作出的四年刑期,目前她仍处于第二次服刑阶段。
两次案件发生的社会环境并不相同。第一次案件发生于武汉疫情及严格防控措施实施期间,主要涉及她在当地进行的现场记录及相关信息传播;第二次案件发生时,中国的大规模疫情限制措施已经结束多年。案件由此从疫情时期的信息治理问题,进一步延伸至网络传播、个人公共表达、刑事法律适用以及司法事实认定之间的关系。
2020年进入武汉,三个月后被拘押
2020年1月23日,武汉实施严格交通管控。次月,长期居住上海的张展前往武汉。她此前从事过律师工作,但当时并未受雇于传统新闻机构,此后被多家国际新闻机构称为“公民记者”。
在武汉期间,张展前往医院、街道、火车站和居民区,通过视频、文字等方式记录封控状态下的城市生活,其中包括医院周边状况、街道交通、居民活动及疫情防控措施。她同时对部分疫情信息公开方式和防控政策作出批评性表达。
这些记录产生于疫情暴发初期。当时武汉医疗资源、防护物资、患者救治、社区封控以及居民生活状况均受到高度关注。除政府部门、医疗机构和专业媒体发布的信息外,一些身处现场的个人也留下了不同角度的影像与文字资料。
2020年5月,张展被拘押并被带往上海。公开案件资料显示,她随后被指控通过网络传播有关武汉疫情的信息。2020年12月28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她有期徒刑四年。此后披露的案件材料显示,检方指控内容涉及传播被认定为虚假的疫情信息等行为。
随着刑事程序介入,案件重点由现场记录本身转向相关传播行为是否符合刑事追责条件,包括信息真实性、传播方式以及是否造成达到法律规定程度的公共秩序后果。第一次刑期从2020年持续至2024年5月13日。
“寻衅滋事罪”如何进入网络信息领域
张展两次被判刑所涉及的“寻衅滋事罪”,规定于中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传统适用范围包括随意殴打、追逐拦截或者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财物,以及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并造成严重秩序混乱等行为。
随着互联网成为重要信息传播渠道,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13年通过司法解释,进一步规定部分网络行为可以进入这一罪名的适用范围。
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属于编造的虚假信息仍通过信息网络传播,起哄闹事并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可以依照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在相关说明中进一步强调,“公共秩序严重混乱”主要指现实社会公共秩序受到严重影响,而不能仅依据网络传播规模判断。
因此,按照中国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拍摄、记录或者公开公共事件信息本身并不当然构成寻衅滋事罪。刑事责任还需要涉及信息性质、行为人的主观认知、传播行为及其现实社会后果等因素。
这使张展案件的法律重点落在更加具体的问题上:法院认定了哪些信息属于违法传播内容,依据了哪些证据,以及相关行为与“公共秩序严重混乱”之间如何建立法律联系。
第一次案件已有部分起诉、庭审和律师信息进入公共领域;第二次案件目前能够获得的完整司法材料相对有限,使外界难以仅依据公开资料完整比较两次案件的具体事实认定。
刑满三个多月后再次进入刑事程序
2024年5月13日,张展完成第一次四年刑期并离开监狱。此后公开的信息显示,她回到上海家人住所,并重新与外界取得一定联系。
同年8月底,张展再次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随后被关押在上海浦东新区看守所。不同来源对具体日期存在一天差异:无国界记者记录为8月28日,中国方面在回复联合国相关机制时表示,上海公安机关于8月29日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24年11月,张展再次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进入正式刑事程序。
第二次案件并非重新追究她2020年在武汉期间的行为。国际机构获得的信息显示,新案件涉及她刑满获释后的公开表达以及对其他公共案件的关注。由于完整起诉书和判决书未公开进入公共渠道,目前尚难通过官方公开材料准确还原哪些具体言论或行为被法院认定构成犯罪,以及这些行为如何达到相关刑事标准。
2025年9月19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并再次判处张展有期徒刑四年。至此,她在第一次四年刑期结束三个多月后再次进入长期服刑状态。
第二次案件发生时,武汉封城已经过去五年多,中国也早已结束大规模疫情限制措施。案件背景由特殊公共卫生时期转向常态社会环境,其法律意义也因此从疫情信息管理进一步延伸到一般网络信息传播和公共表达领域。
中国司法规则与国际机构关注重点不同
中国现行司法规则将相关网络犯罪的判断重点放在信息真实性、传播行为以及现实公共秩序后果。
最高人民法院在解释2013年有关司法规定时指出,互联网信息能够影响现实社会运行,编造和传播虚假信息可能引发恐慌、群体性事件或其他现实秩序问题,因此对于达到严重危害程度的行为,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一法律框架强调国家对现实公共秩序的保护,也明确要求达到相应的危害程度,而不是仅因发表批评性意见或者信息传播范围较大便自动构成犯罪。
张展第二次获刑后,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公室对判决表示关切,认为“寻衅滋事罪”的规定存在过于宽泛的问题,并要求释放张展。国际特赦组织、无国界记者以及保护记者委员会也将案件与新闻及表达自由联系起来,认为刑事法律不应被用于处罚受到基本表达权保护的活动。
双方所依据的判断重点并不完全相同:中国司法规则强调虚假信息及其造成的现实公共秩序后果,国际机构则更加关注法律条款是否足够明确,以及对表达自由的限制是否符合合法性、必要性和比例原则。
对于张展第二次案件而言,法院认定的具体事实、证据和裁判理由是理解这一差异的关键。目前公开信息可以确认罪名和刑期,但尚不足以完整呈现法院对相关行为、信息性质以及现实危害后果的具体认定过程。
长期绝食使健康状况成为案件另一部分
张展的身体状况从第一次羁押期间开始持续受到关注。
2020年被拘押后,她开始通过绝食抗议羁押和刑事指控。根据当时公开的法院材料和律师陈述,拘押期间她曾接受鼻胃管进食,身体状况随后明显恶化。2020年12月第一次接受审判时,她已经需要借助轮椅出庭,服刑期间也曾因身体状况接受医疗治疗。
第二次被拘押后,绝食问题再次出现。国际特赦组织2026年5月发布的资料称,张展自2025年1月以来持续通过绝食抗议拘押,并出现胃部疾病、体重明显下降和身体虚弱等情况。其他国际机构也要求有关方面保障其获得充分医疗照护。
目前关于她具体健康指标的信息主要来自国际机构及与案件有关人士,中国有关部门并未公开完整医疗记录。因此,可以确认的是其健康状况持续受到关注,但具体医学状况仍缺少完整公开资料进行独立核验。
长期绝食会直接带来营养不良、器官损害以及其他严重健康风险。对于监所管理机构而言,在押人员采取绝食后,保障生命安全、提供必要医疗照护以及处理拒绝进食行为,也成为刑事执行过程中的现实问题。
张展案件因此不仅涉及信息传播和刑事法律适用,其长期羁押和服刑过程中产生的身体健康问题,也已经成为案件持续受到关注的重要组成部分。
从疫情记录延伸至公共表达的法律边界
2020年的武汉疫情如今已经进入公共卫生史研究阶段。政府文件、疾病数据、医疗机构资料、专业媒体报道以及普通人在现场留下的照片、视频和文字,共同构成理解那段时期的原始材料。
不同资料所承担的功能并不相同。政府通报提供行政部门掌握的数据和政策信息,医疗资料记录疾病诊疗与公共卫生情况,专业媒体通过采访和交叉核实补充现场信息,而身处事件现场的普通个人则可能保留一些无法通过事后调查重新获得的生活细节。
个人记录并不天然等同于准确事实。一名记录者看到的医院、街道或者社区无法代表整座城市,一段影像也无法单独解释一场涉及数百万人乃至全球人口的公共卫生危机。原始记录的价值,在于为后续核实、比较和历史研究保留材料,而其真实性仍需要通过更多来源验证。
依法处理故意制造并造成现实危害的虚假信息,与保存真实现场记录并不存在必然冲突。前者需要明确的法律标准、事实认定和证据支持,后者则为媒体、研究机构和后来者提供可以相互印证的原始资料。张展两次获刑所呈现的核心法律问题,也集中在这条界线如何在具体案件中被划定。
第一次判刑发生在疫情最严峻时期,第二次判刑则发生在疫情管控结束多年以后。张展案件因此从一次武汉疫情期间的信息传播案件,延伸为一宗涉及网络信息管理、公共表达、刑事法律适用以及在押人员健康状况的长期司法案例。
2020年的武汉已经成为历史,而当年由政府机构、医院、专业媒体和普通个人留下的文件、影像与文字仍在共同构成这段历史。张展因武汉疫情记录第一次获刑,刑满三个多月后再次被拘押并再次获刑四年,使她的案件成为观察中国公共事件记录与刑事法律边界时一个持续时间超过六年的具体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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