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19日晚间在官网发布《违规转让证券案件行政处罚实施规则》,共18条,自2026年12月1日起施行。这份文件是近年来资本市场减持规则体系的一次系统性完善,旨在统一违规转让证券案件的行政处罚认定和裁量标准,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规减持行为。
新规的出台紧随监管层的一次公开表态。10月19日上午,在2026金融街论坛年会开幕式上,证监会主席吴清表示,将推出4项举措大力培育规范健康的市场生态,其中包括完善违规减持处罚规则。当天晚间,《规则》迅速下发,节奏之快显示出监管层推进这项工作的决心。
从内容看,《规则》主要包括两个部分:规范"违规转让证券"的认定,以及规范"违规转让证券"的处罚。在认定部分,新规明确了证券法第186条规定的"转让证券""在限制转让期内转让证券""转让股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内涵和具体情形,以及一致行动人的违法主体认定。考虑到违规转让证券的类型多样,新规根据证券性质、行为主体、行为特征、危害性大小等因素,将这类行为细分为四大类别:违反法律的"在限制转让期内转让证券";在持有期限、卖出时间方面不符合行政法规和证监会规定;在卖出数量、信息披露等方面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证监会规定;未按规定暂停交易等收购中的违规转让股票。这种分类力求让执法操作更加精准,准确定性、精准执法。
在处罚部分,新规针对不同类别差异化设置裁量阶次指标,力求过罚相当。核心的裁量标准是"违规转让比例加金额"双指标:在证券法规定的宽泛罚款幅度内,违规比例不足2%或金额不足4000万元的,适用从轻处罚阶次;违规比例在5%以上且金额在5亿元以上的,适用从重处罚阶次;其余情形适用一般处罚阶次。同时,新规还对十余种从轻、从重等量罚调整情节作列举式规定,并对并罚与从一重处的情形、特殊案件调整适用的情形和市场禁入等作提示性规定。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新规突出了三个特点。首先是对违规转让证券情形的科学分类。在体系化梳理各类法律、行政法规和证监会规定的基础上,新规将实践中情形复杂、类型多样的违规转让证券行为细化为四大类别,并配套设置差异化裁量阶次,明确不同类型行为的界定标准与处罚导向,让监管执法更加有章可循。其次是统一行政处罚裁量尺度。按照"违规转让比例加金额"双指标精准划分裁量阶次,在证券法规定的宽泛罚款幅度内构建更为细致的梯度标准,明确十余种从轻、从重等处罚情节,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提高类案裁量的精细化和透明度。第三是充分体现穿透式监管原则。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对于实践中存在的利用"交易""工具"等手段规避监管的绕道减持行为,依法从严打击、从重惩处;对于构成共同违法,或者转让证券且具有过错的一致行动人,依法认定为违法主体,追究行政法律责任,彻底封堵"马甲账户""违规代持"等市场乱象。
在19日晚间同步发布的答记者问中,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还回应了一个具体的执法问题:对于同时涉及信息披露违法的未按规定暂停交易案件如何处理。负责人表示,行为人未按规定暂停交易,其卖出行为违反证券法相关规定,如果同时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和违规转让证券行为构成两个独立违法行为的,应当分别认定和处罚。
这份新规的制定经历了公开征求意见的过程。证监会于2026年4月17日至5月17日就《规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通过召开座谈会、书面征求意见等形式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社会各界对《规则》内容总体支持,提出的修改完善意见建议,证监会逐条认真研究,合理建议均予以吸收采纳。
从法律背景看,2019年修订的证券法对违规转让证券违法行为的认定和处罚作了较大修改,尤其是将规制范围从"违反法律规定"扩张至"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将规制类型从"违反限制转让期限"扩张至"违反限制转让期限、卖出时间、卖出数量、卖出方式、信息披露等",为打击此类违法行为提供了充足的法律依据。2025年施行的《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裁量基本规则》则系统性明确了行政处罚裁量的基本要求、裁量阶次和裁量情节,为进一步细化违规转让证券案件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奠定了基础。
市场人士对这份新规给予积极评价。一位不愿具名的投行人士表示,对于投资者而言,新规的核心价值在于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过往部分主体借各类变通方式违规减持,往往在信息不对称下造成股价急跌,损害普通投资者利益。随着违规减持的查处标准清晰化,投资者可以更清晰地识别减持风险。从长期看,持续压缩违规减持的灰色空间,有助于净化资本市场生态,引导市场从短期博弈转向价值投资,增强市场长期信心。
南开大学金融学教授田利辉认为,违规减持的要害不在"减",而在"违规"所内含的套利结构:原始股东凭借持股成本优势、信息优势与时间优势,在禁止转让的窗口之外寻找灰色通道,把本应由全体股东共享的价值增值,转化为少数人的流动性退出。新规通过分类与差异化裁量,相当于为违规减持行为定价。对资本市场投资生态而言,更深层的影响在于它改变了"关键少数"的行为函数。当减持的灰色空间被系统性压缩,大股东与董监高的最优策略就从"择时套现"向"持股等待分红与业绩兑现"转变。这种转变一旦成为群体性的稳定预期,长期资金入市所依赖的制度信任便有了微观基础。
证监会表示,新规向市场传递了"从严监管、精准执法"的强烈信号,对引导市场主体规范减持、维护市场秩序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证监会将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落实《规则》各项规定,规范行政处罚认定和裁量,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规减持,为建设安全、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近年来,违规减持一直是资本市场监管的重点。一些上市公司的大股东、董监高通过离婚式减持、转融通出借、绕道ETF等方式规避减持限制,引发市场广泛关注。监管部门此前已出台多项规定收紧减持规则,此次18条新规的落地,意味着违规减持的认定和处罚有了更加细化的操作指引,执法的确定性和可预期性进一步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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