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0月16日下午一审公开宣判李慧芳等六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幼儿园实际负责人李慧芳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五十万元;判处执行园长朱敬琳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对后厨工作人员牛爱元、文亚芳、贺旭霞、安春玲分别判处八年至六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院审理认为,天水市麦积区褐石培心幼儿园实际负责人李慧芳、执行园长朱敬琳身为幼儿园管理人员,违反国家食品安全管理法规,授意、安排后厨人员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供幼儿和教职工食用,造成严重不良后果。六名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且情节特别严重。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作出上述判决。

这起案件在2025年7月曝光。从7月3日起,陆续有幼儿被送往西安中心医院住院治疗,患儿多为3至6岁。有家长回忆,连医生都表示从没见过这么小的孩子、还一次来这么多。调查显示,李慧芳是这家幼儿园的投资人和实际负责人,幼儿园全称为天水市麦积区褐石培心幼儿园。7月8日,官方调查组公布调查结果:在园的251名幼儿中,233人血铅异常,仅18人正常;48小时食品留样检测显示,早餐的三色红枣发糕铅含量为1052毫克/千克,晚餐的玉米卷肠包铅含量达1340毫克/千克。

调查组称,超标原因是园长朱敬琳、投资人李慧芳同意后厨人员通过网络平台购买彩绘颜料,稀释后用于部分食品制作。被查获的剩余颜料含铅,包装上明确标识不可食用。公安机关以涉嫌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将朱敬琳、李慧芳等8人依法刑事拘留,对另外2人依法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事件共造成200多名幼儿和20多名教职员工血铅异常。铅暴露对儿童发育中的大脑和神经系统可造成长期损害,幼儿是受影响最严重的群体。部分家长曾反映,孩子在天水当地体检时被口头告知血铅"正常"或"微高",数据大多低于200微克/升,到西安后却被诊断为铅中毒,有孩子的血铅数据比在天水高出一倍,两地检测结果的悬殊一度引发质疑。家长们还追问,孩子们究竟从何时开始食用含铅食品,铅中毒是否会给孩子留下后遗症。

案件曝光后,甘肃官方迅速启动问责。此前通报显示,天水市委书记、市长被立案问责,6名涉案人员被批捕,17人被立案审查调查。涉事幼儿园由天水市实验幼儿园托管,麦积区成立工作专班,统筹幼儿后续治疗康复、专项基金保障、教育安置和法律援助等工作。天水市实验幼儿园选派专业团队,全面负责该园的管理和教学等日常工作;原在园教职工按"自主选择、重新聘用"原则重新签订劳动合同;适龄儿童的教育安置在全市范围内统筹保障。按照当地公布的方案,患儿陪护人员的护理费、交通费、伙食费和住宿费由专项基金支付,在园教职工参照执行,专项基金垫付的费用将依法向相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追偿;当地还组建专业法律服务团队,免费为幼儿家庭提供法律咨询,并通过法律援助帮助家长依法维权,主张人身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等;校园方责任险的理赔工作也在推进中,保险公司将根据公安机关案件侦办结果确定理赔范围。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曾在2025年7月9日发表声明,关切受影响儿童及其家庭的身心健康,指出即便是少量的铅暴露也可能对儿童的身心健康带来影响,并赞赏有关部门迅速展开调查、及时采取措施救治受影响儿童。

在量刑上,六名被告人按各自的角色和参与程度区分:李慧芳作为实际负责人授意安排掺入有毒原料的行为,被判处最重的刑罚;执行园长朱敬琳作为直接管理人员获刑十五年;四名后厨工作人员分别获刑六年至八年。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规定在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案中,法院认定被告人的行为"情节特别严重",李慧芳因此被判处无期徒刑。

宣判后,案件的一审程序告一段落。从2025年7月案发曝光到2026年10月16日一审宣判,历时一年零三个月。被告人如不服一审判决,可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