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总统特朗普8月13日在华盛顿签署总统公告,以国家安全和供应链安全为依据,对进口无人机及其零部件建立新的分级关税体系。根据白宫公布的安排,最大起飞重量超过25公斤、具备热成像等特定敏感功能的无人机,以及部分与其配套的停靠站和关键零部件,将面临最高100%的从价关税;体积较小、敏感程度较低的无人机和其他零部件,主要适用25%税率。来自部分美国盟友和贸易伙伴的符合条件产品则适用10%或15%的较低税率。大部分新措施将在总统公告签署21天后的9月3日生效,部分零部件获得更长过渡期,并将在2027年2月进入下一阶段实施。

这项政策建立在美国商务部依据《1962年贸易扩展法》第232条进行的国家安全调查基础上。商务部长霍华德·卢特尼克向总统提交的调查结果认为,外国生产商在美国无人机市场及关键零部件供应中占据较高比重,美国国内现有产能不足以在紧急情况下完全满足国防、公共安全和关键基础设施领域的需求。特朗普政府据此认定,无人机已经不再只是普通消费电子或商业航空设备,而是逐渐成为国防工业、公共安全和关键基础设施体系中的重要技术,因此相关进口依赖可能在战争、供应链中断或地缘政治紧张时期形成风险。

按照白宫公布的分类标准,100%税率并不适用于所有进口无人机。最高税率主要针对重量更大、功能更复杂、具有热成像或者其他较高安全敏感性的机型,以及与这些设备直接相关的部分关键组件。较小型、功能相对简单的商业和消费无人机主要适用25%税率。这样的分级方式显示,美国政府此次并不是单纯按照品牌或者出口国设置一道统一关税,而是试图根据无人机的军事潜力、技术功能、零部件性质和最终用途建立更细致的进口管理体系。工业巡检、警务、消防、能源设施检查和其他具有军民两用可能性的产品,受到的政策影响可能明显高于一般娱乐和轻型航拍设备。

新政策同时给予部分盟友和贸易伙伴较低税率。欧盟、日本、列支敦士登、韩国、瑞士和台湾的符合条件产品适用15%税率,英国符合条件的无人机适用10%税率。不过,这些优惠并不是仅凭最终组装地即可获得。白宫要求相关产品的大部分硬件、软件和技术必须来自美国或上述经济体,这使原产地认定从传统的“在哪里完成整机生产”进一步延伸到芯片、通信模块、飞控、摄像系统、软件和其他核心技术来源。对于全球无人机制造商而言,这意味着单纯把最后一道组装工序迁往第三国,未来可能不足以规避更高的美国进口税率。

特朗普政府把这项政策与现代战争中无人机作用迅速上升直接联系起来。近年来,无人机已经广泛应用于战场侦察、目标识别、通信中继、火力引导和直接攻击,俄乌战争及中东地区的多场军事行动进一步证明,大规模、低成本无人机生产能力可以改变传统军事力量的使用方式。与此同时,无人机在美国国内也被广泛用于农业植保、建筑测绘、电力设施巡检、影视制作、边境管理、消防和执法。正因为军用与民用技术之间存在大量重叠,美国政府开始把无人机供应链安全问题从整机品牌进一步扩大到电机、传感器、飞控、通信、软件和数据系统。

在这一背景下,美国政府此次采取的措施并不只是提高进口成本。白宫同时授权商务部建立新的制造回流机制,鼓励企业在美国新建或扩大无人机和关键零部件生产设施。特朗普政府希望通过关税、政府采购、国防订单和产业投资政策形成组合效应,使美国企业在国内建立规模更大的生产体系,并降低政府机构和关键行业对外国供应商的依赖。从政策设计看,美国试图复制半导体、钢铁、汽车和其他关键产业近年来采取的供应链安全路径,即通过贸易壁垒和本土投资同步推进产业重构。

中国无人机产业预计将受到较直接影响。中国已经形成从电机、机架、电池、飞控、摄像系统到整机制造的较完整产业链,大疆创新等中国企业长期在全球消费级和商业无人机市场占据重要位置,美国农业、测绘、建筑、影视制作和地方公共安全部门也广泛使用中国生产的设备。虽然这次总统公告并未把全部税率直接按照“中国产品”统一划分,但中国在全球无人机整机和零部件供应中的规模意味着,中国企业以及依赖中国供应链的其他国际品牌都可能面临更高的进入美国市场成本。

美国近年来已经持续收紧中国无人机进入政府和关键基础设施领域的条件,联邦采购限制、通信设备安全审查和新型号审批规则不断增加。这次关税政策进一步把限制范围推进到供应链上游。对于在越南、马来西亚、墨西哥或其他国家完成最终装配、但仍大量使用中国电机、飞控、摄像模组或软件技术的产品,新原产地标准可能使其难以自动获得较低税率。政策由此产生的影响不再局限于几家中国品牌,而可能延伸至整个以中国零部件为基础的国际无人机制造网络。

对于美国国内无人机制造商而言,新关税提供了扩大市场份额的机会。美国企业在军用无人系统、高端工业无人机和政府采购市场已经拥有一定技术和客户基础,但在消费级和大批量商业无人机市场,中国企业依靠完整供应链、规模化制造和较低成本长期保持竞争优势。提高进口关税能够缩小部分价格差距,为美国制造商扩大生产创造空间,但要形成能够覆盖大量商业需求的本土供应体系,仍需要新的工厂、熟练技术人员、资本投入、关键零部件供应和持续订单支持。

美国国内用户则可能承担政策调整的一部分成本。农业植保、建筑工程、电力巡检、影视制作、消防救援和警察部门已经建立了大量现有无人机机队,更换设备并不仅意味着重新购买整机,还涉及电池、维修零件、控制终端、软件平台、人员培训和数据系统的重新配置。如果美国和盟友制造商无法在短期内提供价格和性能相近的替代产品,部分采购成本可能上升,尤其是高度依赖现有中国无人机生态的中小企业和地方政府部门。支持减少外国供应链依赖的人士认为,这类短期成本可以换取更稳定的长期供应能力;企业和用户更关注的则是替代产品能否及时形成规模,以及新增成本最终由制造商、进口商还是终端消费者承担。

较低的盟友税率也可能推动全球无人机产业链重新组合。日本、韩国和台湾在半导体、传感器、精密电子和关键零部件制造方面具有产业基础,欧洲和英国企业则在航空、工业无人系统和高端工程设备领域拥有长期积累。如果这些地区的制造商能够满足美国关于硬件、软件和技术来源的要求,未来可能扩大在美国市场的份额,并吸收部分原本由中国供应链承担的订单。但供应链重组并不会立即完成,无人机制造涉及大量高度专业化零部件,替换供应商需要重新进行技术验证、质量认证和量产调整,成本和时间都可能高于简单改变最终组装地点。

从政策结构看,美国此次对无人机实施的并不是单一关税措施,而是把国家安全审查、原产地规则、盟友差别税率、本土制造和政府采购整合进同一套产业政策。美国政府关注的重点已经从“谁生产整架无人机”逐步转向“谁掌握芯片、传感器、通信系统、飞控软件和规模制造能力”。这意味着未来进入美国无人机市场的企业,不仅要考虑产品价格和性能,还要能够证明其核心技术和关键组件来自符合美国政策要求的供应体系。

随着第一阶段措施于9月3日实施,美国无人机市场可能进入一轮新的供应商调整。中国企业面临更高的市场准入成本,美国制造商获得扩大国内生产的政策空间,欧洲、日本、韩国、台湾和英国企业也可能获得新的订单机会。与此同时,美国商业用户和地方政府部门需要面对设备更新成本和供应链转换压力。最终形成的结果,不只是部分无人机价格发生变化,而是全球无人机产业竞争正在从整机品牌之间的竞争,进一步延伸到零部件、软件、技术来源和国家供应链能力之间的竞争。